梁平县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
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考试领导工作小组的通知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意义重大、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量大,为了更好地完成我县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考试工作,使教师资格制度得到深化与落实,特成立梁平县2009年教师资格考试能力测试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通知于后:
领导小组组长:于成林 县教委主任
领导小组副组长:尹德平 县教育工委书记
沈海林 县教育工委副书记
常金亮 县教委纪检书记
领导小组成员:谭乾谊 县教委人事科科长
曾舜清 县教科所所长
黄图伦 县教师进修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为:
陈思全 县进修校书记
李锡琴 县进修校教导主任
范瑾玲 县进修校教师
莫春丽 县教委人事科副科长
温学苑 县教委人事科副主任科员
雷友仁 县教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2009年11月30日
梁平县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考试
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工作人员须知
一、工作人员工作时间
2009年12月4日上午7:25—12:00 下午12:40—14:00
二、测试准备工作
1、测试室布置:测试室门口贴测试室标志牌,正对黑板留适当的距离并排准备3套桌椅,每个测试室准备粉笔1盒、刷子1把、饮水机1个,桌子上摆“测试席”牌。
2、准备室布置:准备室门口贴准备室标志牌,准备室的前部分准备2排,每排2套桌供被测人员抽签、备课用;准备室后部分准备用于未抽签的被测人员休息。每个准备室、测试室准备饮水机各1个,蓝、黑墨水各1瓶。
三、工作人员职责
1、准备室工作人员:负责被测人员的抽签,备课监考,收取教案,维持秩序。
2、测试室工作人员:从准备室带引备完课的被测人员进入测试室参加说课、上课、答辩三个环节的测试,把被测人员写好的教案交测试组专家,并负责维持测试场外的秩序。
梁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
2009年12月1日
梁平县2009年秋季教师资格考试
教育教学能力考察工作流程
一、被考察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09年12月4日上午7:30在梁平教师进修学校新楼门厅熟悉测试考场。
二、作息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2:40——14:00
三、考察顺序:各测试组按考察编号依次进行。
四、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毕业生只参加答辩环节的测试(答辩不超过10分钟),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人员以及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参加教学设计、说课、上课、答辩四个环节的测试(教学设计40分钟,说课、上课、答辩共20分钟)。7:35各组被考察人员按考察组别依次轮流抽题,7:40开始进行第一号的教学设计,7:45开始进行第二号的教学设计,8:20开始由工作人员依次引领到各测试场参加说课、讲课、答辩环节的考察。各被考察人员按此依次循环往复进行。下午 12:40考察工作继续进行。
五、被考察人员考察完毕应立即离开测试场。
被 测 试 人 员 流 程 图
一、首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师范类毕业生(只答辩)
进入测试室——抽题——答辩前准备(10分钟)——答辩——离开
二、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人员和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参加备课、说课、上课、答辩四个环节的测试)
进入准备室——抽题——教学设计——进入测试室——说课——上课——答辩——离开
三、测试教材自备:梁平县各中小学2009年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三年级、初中二年级教材。
梁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
二OO九年十二月一日
重庆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察的有关情况说明
一、考察的目的和基本要求
考查申请人应具备的承担相应教师资格的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要求申请人懂得教育教学的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及学生管理等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具备进行教学设计、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和使用普通话的能力,掌握板书使用的技巧。
二、考察的对象及形式
考察形式包括面试和测试。
面试对象为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第一次申报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语言表达能力、反应能力、自我控制能力以及职业形象等。面试采用交谈式、问答式等方式进行。
测试对象为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成人高等师范教育类专业无教学实习环节的毕业生以及申请认定第二种及以上教师资格的申请人。测试分为教学设计、说课、上课(片断)、答辩四个环节。测试的四个环节均围绕所抽题目进行。通过教学设计、说课、上课,主要了解申请人员在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重难点分析及课程实施等方面的能力。通过答辩,主要考察申请人员的学科专业知识和反应能力。
三、考察时间、分值及评分
1.面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2.测试四个环节,教学设计占35分,说课占15分,上课占35分,答辩占15分,总分100分。
3.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根据申请情况成立若干考察小组,按考察方案,对申请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分批次进行考察,每个考察组由不少于3名专家组成,考察组专家的平均分为考察对象得分。
四、考察程序
1.申请人员根据安排进行面试或测试。面试采用随机抽题;测试通过抽签确定题目,并在封闭状态下,于40分钟内完成教案编写,将教案提交专家组,作为评判教学设计能力的依据。
2.面试一般控制在10分钟左右;测试的说课、上课和答辩三个环节一般控制在20分钟左右。
3.考察专家按评分要求,给予公正合理的评判,得出面试或测试对象的总分,并签署意见。
五、其它
参加考察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参加考察。
参加考察人员必须按考察场的安排,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有秩序地进入考察场参加考察。凡不听从考察场安排者,将被取消考察资格。